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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农业大学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

  • 发布人:管理员
  • 发布时间:2013年07月01日
  • 阅读次数:3180

一、学校简介

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,农、理、工、经、管、文、法、教、艺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多科性大学。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,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、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。学校位于江西省省会城市南昌,占地面积1.6万亩,教学用地3,950亩,校园环境优美,景色宜人。

学校本科教育溯源于194010月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。现设有17个学院,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。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,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,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;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,二级学科硕士点76个;有本科专业65个,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,省特色专业9个,省品牌专业19个。

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余人(不含独立学院),有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,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,2个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,1个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。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、有教授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507人、博士213人。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,2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,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,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,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;设有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;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,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

70多年来,学校以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为校训,形成了厚德博学,抱朴守真的农大精神,累计培养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8万余人,已初步建设成为学术氛围浓郁,文化品位高雅,校园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学校。

二、考试报名

1、报名条件:

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,文、理科不限。

2、报名所需材料:

1)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;

2)考生所在省份招办(教育考试院)签发的普通高考《报考证》或艺术《统考证》。

3、报名费:180/生。

4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考点报考,不得跨省报考。

三、招生计划及范围

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设置声乐、器乐、舞蹈三个方向,面向广西、湖南、山东、江苏、湖北、河南、江西等省招生,计划50名,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。

四、考试内容

专业及方向

考试科目及要求

音乐

表演

声乐

1、自备歌曲一首,歌谱自带;(总分85分)

2、视唱;(总分10分)

3、加试(器乐、舞蹈等)。(总分5分)

器乐

1、自备器乐曲目一首(乐曲、练习曲均可);(总分85分)

2、视唱;(总分10分)

3、加试(声乐、舞蹈等)。(总分5分)

舞蹈

1、自备舞蹈一段、基本功展示;(总分85分)

2、视唱;(总分10分)

3、加试(器乐、声乐等)。(总分5分)

五、考试要求

1、每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《准考证》参加考试。

2、考生须背谱演唱、演奏;考声乐的考生须自备伴奏乐谱、伴奏带。

3、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,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,学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规定处理。

六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 

省份

 

联系电话

联系人

报名时间

考试时间

湖北

湖北省教育考试院

标准化考场

027-85620977

辜老师

120-21

网上报名

125

广西

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
0773-2830081

陆老师

124-25

126

江苏

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
025-85891851

柳老师

126-27

128

河南

中原工学院(北校区)

0371-67698700

马老师

126-27

128

湖南

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
0731-88631212

蒋老师

127-28

129

山东

潍坊市招生办

0536-8271777

王老师

224-25

226

七、专业成绩查询及合格线划定

1、我校将于4月初公布专业考试成绩,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就业网(zhaojiu.jxau.edu.cn)或拨打电话0791—83813214查询。

2、根据各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情况和分配的招生计划数,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。

3、我校将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,请及时查收。

八、录取原则

1、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(教育考试院)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(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),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
2、录取原则:

1)江西省:达到江西省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,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;

2)湖南省、江苏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:凡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合格,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,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。

3、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九、音乐表演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

1、学费为9200/学年。

2、住宿费为1000/学年(上述收费标准,最终以入学材料为准)。

通讯地址: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

    编:330045

联 系人:涂老师

联系电话:0791—83813214(兼传真)、83867084

   址:zhaojiu.jxau.edu.cn    E-mailjxndzsb@126.com

   博:http://weibo.com/2076702591